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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格米派
伯格米一词为古斯拉夫语,意为敬爱上帝的人。由名为伯格米的保加利亚基督教教士所创。 他在保加利亚传教时恰逢国王彼得一世(927~969年在位)统治时期,社会矛盾尖锐,多种宗教思想流行。在神学思想上,伯格米派受保罗派影响,持两元论神学,认为撒旦和耶稣都是上帝之子,前者代表了堕落和邪恶,后者代表了正义和善良,善、恶相互对立斗争,势同水火,不可调和。在社会主张上,伯格米派反对国王、贵族官僚、地主、商人等剥削下层人民的特权阶层,认为压迫和剥削是“恶”的产物,最终将被“善”所消灭。他们提出“消灭一切压迫”的口号,呼吁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情下层受苦的民众,反对教会的特权和对农民的残酷剥削,要求没收教产,平均分给穷苦人民。在宗教实践上,伯格米派主张废除教会等级和教阶制,清除圣像、圣物、十字架,关闭教堂和修道院,废除除了婚礼之外的一切教会礼仪,并认为可以自由离婚。
伯格米派从马其顿地区兴起并广泛传播,经常参与当地人民反对上层统治阶级的武装斗争。保加利亚朝廷和拜占廷教会对伯格米派信徒进行迫害,流放其骨干分子,没收其财产。此后伯格米派从保加利亚再传入马其顿,并在巴尔干半岛其他地区传播,拜占廷帝国的一些城市也深受其影响。最终,伯格米派经塞尔维亚和波斯尼亚传入意大利和法国南部,一直活跃到13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