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创建
22.4K
7492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设立的法定机构。其英文名称是:URBAN PLANNING BOARD OF SHENZHEN。简称UPBSZ。

市规划委员会的宗旨是:依照《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审议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决策原则,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深圳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国际性城市。

机构职能

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草案和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进行审议;下达年度法定图则编制任务,审批法定图则并监督实施;审批专项规划;审批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以及市政府授予的其它职责。

人员组成

市规划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委员包括公务人员和非公务人员,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14名。设主任委员1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名,由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担任。其余公务人员委员由各区区长、计划经贸口、文教卫口、农林口、城建口等代表组成。非公务人员委员由有关专家和社会人士组成。

市规划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分别由市规划主管部门首长和业务主管首长担任。

市规划委员会聘请市内外(包括国外)资深专家组成市规划委员会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由规划、交通、建筑、工程、地理、环境、艺术、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顾问委员会受市规划委员会的委托,就城市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职责安排

市规划委员会根据审议项目类型的不同和工作分工,设立3个专业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和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受市规划委员会委托,就各自的议事范围为市规划委员会提供审议或审批意见。

市规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在市规划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处理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7492

免责声明:本站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内容仅供参考。

以上内容均为商业内容展示,仅供参考,不具备专业问题解决服务,

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948026894@qq.com 与我们联系进行删除处理!

上一篇:深圳中考网
下一篇:深圳景田医院
一秒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