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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内加尔河开发组织
1964年和1968年,马里、毛里塔尼亚和塞内加尔曾与几内亚一起先后建立治理塞内加尔河委员会和塞内加尔河流域国家组织,1971年因几内亚与塞内加尔关系恶化而解体。1972年3月11日,塞内加尔河流域的马里、毛里塔尼亚和塞内加尔三国组成塞内加尔河开发组织,总部设在塞内加尔的达喀尔,宗旨是促进和协调成员国对塞内加尔河沿岸资源的考察和开发,共同发展工矿业、农业和航运事业,增加当地居民收入,保护流域生态环境。该组织制订的发展计划总投资额约30亿美元,为此三国总统前往海湾和欧美国家寻求资金支持。全部工程计划分为三个阶段,预计35年完成。第一阶段重点项目为迪亚马水坝(位于河口三角洲附近)和马南塔利水坝(位于马里境内的塞内加尔河支流巴芬河上);第二阶段是发展农业,引水灌溉农田,增加粮食产量;第三阶段是发展工业。2006年,几内亚加入该组织。
该组织的决策机制较为健全,成员国首脑会议负责把握本组织的合作和发展方向;部长理事会负责制定河流管理和资源开发的整体政策;高级专员公署负责执行部长理事会的决定,由一名高级专员领导,任期4年,可以连任,定期向部长理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