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树分类法
按照茶树形态分类法确定的系统,茶树属于被子植物门(Angiospermae)、双子叶植物纲(Dicotyledoneae)、山茶目(Theales)、山茶科(Theaceae)、山茶属(Camellia),属分为亚属、组、系、种、亚种、变种等。
自瑞典博物学家C.林奈[注]于1753年将茶树定名为Thea sinensis Linn.起,对茶树的分类一直存在着学术争议,茶树先后曾有20多个学名,直至1935年的国际植物学会上将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规定为茶树的学名,茶树在植物学上才有了明确的分类地位。会议还决定把茶属归入山茶属后成立单独的茶组。至此,茶树学名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分类的争议主要聚焦于种以下的变种上。
茶组植物的形态学分类主要是从各个茶组植物的花、果实、种子等生殖器官,兼顾树型、叶片等营养器官来进行研究。1958年,英国植物学家T.艾登[注]将茶树分为3个变种:茶(var. sinensis)、阿萨姆茶(var. assamica)和柬埔寨茶(var. cambodia)。1971年,苏联茶树育种家将茶树分为2个地理亚种、10个变种:茶(ssp. sinensis)包括日本茶、茶和大叶茶3个变种;阿萨姆茶(ssp. assamica)包括阿萨姆茶、老挝茶、那伽山茶、马尼坡茶、缅甸茶、云南茶和锡兰茶7个变种。1981年,中国专家庄晚芳等认为茶树分类的范畴是介于种以下、品种之上。它既不同于一般的植物分类,也不同于茶树品种分类,但两者有密切联系。根据茶树类型间的亲缘关系、利用价值和地理分布,认为所有茶树都是一个种——茶(C. sinensis),同时根据种内个体之间的差异程度,在种之下分为2个亚种、7个变种。同年,中国张宏达将茶树分为17个种、3个变种,1985年又修订为37个种、3个变种。1992年,中国闵天禄在张氏分类系统基础上,又归并为12个种、6个变种。2000年,中国陈亮等以子房室数、花柱分裂数和子房茸毛的有无、花冠大小、树型、枝叶形态等形态学为依据,提出将茶组植物分成大厂茶(C. tachangensis)、大理茶(C. taliensis)、厚轴茶(C. crassicolumna)、秃房茶(C. gymnogyna)和茶(C. sinensis),在茶下再分阿萨姆茶(C. sinensis var. assamica)、白毛茶(C. sinensis var. pubilimba),共5个种、2个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