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启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立法起草工作
2026年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正式披露,司法部已牵头启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将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首部专项法治化、制度化保障,标志我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政策推进阶段迈入立法规范新阶段,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大法治工程。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市场存在地方保护、区域壁垒、市场分割、标准不统一、监管不一致等突出问题。部分地区设置隐性准入门槛、实行地方保护政策,阻碍商品、要素、服务自由流通;行业标准、认证体系不统一,增加企业跨区域经营成本;市场监管碎片化,导致违规行为跨区域转移,制约市场公平竞争与资源高效配置。过往统一大市场建设主要依靠政策文件、专项行动推进,缺乏刚性法律约束,部分改革举措落地力度不足、持续性不强。本次专项条例立法,将零散政策举措固化为刚性法律制度,以法治手段破除市场壁垒、规范市场秩序、统一市场规则,实现全国市场规则统一、监管统一、要素互通、竞争公平,从根本上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条例起草将重点聚焦五大核心领域。一是破除地方保护与区域市场壁垒,严禁地方隐性准入限制、差异化监管、保护性政策;二是统一全国市场准入标准、行业认证、质量标准、交易规则,实现“一地认证、全国通用”;三是规范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土地、人才、技术、数据、资本自由流动;四是完善统一市场监管体系,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协同监管;五是健全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条例将兼顾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既破除阻碍市场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又守住市场安全、质量安全、公平竞争底线,防止无序竞争。通过法治化建设,彻底改变各地市场规则不一、监管尺度不一的乱象,构建全国一盘棋的超大统一市场体系。经济法专家解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的起草,是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以立法固化改革成果、以法治破除市场壁垒,能够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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