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商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组建于2001年4月,副处级建制,现有干部职工28人,其中党员25人,大专以上学历26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93%。内设6个副科级职能科室,肩负着全市税收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检查、审理、定性和协助查补税款的执行;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交办案件的查处;负责对下级税务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正常运行。
机构概况
商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稽查局的正确指导下,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和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中心,以分级分类检查为手段,突出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检查三个重点,全面、认真落实省、市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职能,依法稽查,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促进了全市各项稽查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主要职能
商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
二、负责对本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检查、审理、定性和协助查补税款执行工作;
三、负责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
六、对下级税务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
七、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八、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正常运行;
九、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十、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商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为副处级,内设6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一、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政务信息和保密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负责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党建和工会工作。
二、综合选案科
负责制定稽查工作计划、稽查管理制度和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安排各类涉税案件检查工作;负责税收稽查调研工作。
三、检查科
负责落实税收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举报工作。
四、案件审理科
负责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召集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稽查报表的统计分析、税收稽查调研工作。
五、案件执行科
具体负责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督查、督办、考核工作。
六、举报中心
具体负责受理举报、转办、交办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负责与司法机关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