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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备
一般有两个含义:一个是为镇守边防的军官,明朝在天下要害处专门设立官员统兵镇戍,守备为独守一城一堡者。最初因事设置守备,军事任务色彩较重,且为临时性差遣,后逐渐成为常驻性的武官。作为镇戍将领的一级,守备地位次于游击将军,无品级,亦无定员。守备的选任,大多从卫所中选拔,或以武举充任,甚至可以通过纳级充任。守备统辖所在城的兵马,大致从卫所、抽选舍余中选拔,还会在民壮中招募。其统兵数量没有明文规定,大概从三千到五百左右不等。守备职责主要有军事防御、社会治安、屯田督种、马市管理等。
另一个是特指南京守备。其中亦有两层含义:一是由勋臣担任的南京守备官员,为南京武官之首;二是包括内臣、武臣、文臣在内的南京所有守备官员。南京守备,又称为外守备,设立于永乐年间,节制南京卫所,多从公侯伯中选任。协同守备1人,设于景泰年间,从侯伯、都督中选任,掌南京防守事务。南京守备太监,又称为内守备,设于洪熙年间,初时只设1人,后改为一正一副,多时达六七人。南京守备执掌事务较多,凡是有关辖区内的军国事务,若操练军马,抚御人民,禁戢盗贼,振举庶务等皆由其掌管。在军事防御和治安管理等方面,守备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至清代,仍设有守备一职。